更新时间:2022.06.15
诉讼财产保全是指在诉讼中,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财产进行查封、冻结等措施,让债务人不能处理财产,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提供担保。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
财产协议分割后仍然可以再次起诉要求分割财产,但是有一定的条件限制。具体如下: 1、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有权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男女双方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在一定条件下还能再诉财产分割。法律规定,离婚后,如果发现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诉讼当事人对于专属管辖是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且应当在提交答辩状之前提出。《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
对管辖法院有异议,提管辖权异议不需要交费,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非财产案件或者标的额在10万元以下的案件每件预交500元,标的额在10万元以上的财产案件每件预交1000元;异议成立的,预交诉讼费用予以退还。
约定管辖权还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约定管辖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如果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异地离婚诉讼根据被告来确定管辖法院,一般是由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被告没有住所地或者离开住所地一年以上的,管辖法院是被告的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
刑事诉讼法管辖转移的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下级人民法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判。《刑事诉讼
应当分割。对于婚姻期间转移财产,给配偶一方造成损失的,无过错方在离婚时可在主张财产分割时多分,或者追回被转移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具有平等的处理权,一方不得未经对方允许擅自转移财产。
诉讼中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之后、作出判决之前,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执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民事案件从人民法院受理到作出生效判决需要经过几个月甚至更长的时间。法院判决生效后,如果债务人不履行义务,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