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3
保证人对转让后的债权要承担担保责任,但是债权人转让债权应当通知保证人,否则该转让行为对保证人无效,如果是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转让的,则保证人对转让的债权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担保书应写明以下内容: 1.债权人和担保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2.主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3.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4.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 5.违约责任。
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一、连带责任亦称“连带债务”。“民事责任”的一种。指数个债务人就同一债务各负全部给付的一种责任
共同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第一,共同保证人按照合同约定份额承担担保责任,即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的保证人时,保证人在合同中对保证份额有约定的,那么保证人按照合同约定的份额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之间不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共同保
共同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可分为两种情况。 一、共同保证人按照合同约定的份额承担担保责任,即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在合同中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按照合同约定的份额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不承担连带责任; 二、共同保证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连带担保人并不是债务人。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承担责任的既有债务人,又有担保人,在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时,债权人既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也可以请求担保人担责。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期间由债权人和保证人自行约定,但是当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时候,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如果当事人有约定,约定的期限不得早于主债务届满的期限。
连带责任中的保证担保期限指的是保证合同当事人约定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后,保证人能够容许债权人主张权利的最长期限,而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双方在保证合同中确定的保证期间,要是早于或者是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话则视为没有约定,最长保证期间为主债务
担保人需要按约定承担担保责任。而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连带保证责任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