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31
(一)本罪的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包括了国家对食品卫生的监督管理秩序和广大消费者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权利。 (二)本罪的主体: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单位犯本罪的,实行双罚制。 (三)本罪的主观方面:本罪在主
生产有毒食品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主体是一般主体,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食品卫生的管理制度,和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主观方面是故意,客观方面是实施了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行为。
刑事生产有害食品罪的量刑处罚: 1、触犯本罪的,一般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给他人身体健康造成了严重危害或情节严重的,处5-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造成他人死亡或情节特别严重的,则应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刑法修正案八》将刑法第144条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规定修改为“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四条【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四条【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
生产有毒食品,若没有发生致人死亡的结果,最高刑为十年有期徒刑。若发生了致人死亡的危害结果,则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有三个档次的定罪量刑情节,分别对应三个档次的量刑幅度:1,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7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根据其所涉及的毒品数量多少,可以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或者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7条第2款规定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