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4
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行政复议后的十五日内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复议机关作出复议决定的,该期限从当事人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计算;如果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该期限从复议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不服行政复议的,十五日内能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果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时效是自申请人知道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之日起60日内。如果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时效的,申请时效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相关行政复议机构在收到复议申请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对于决定受理的,
行政诉讼的审理一般需要六个月。《行政诉讼法》的规定,适用普通程序的一审判决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
行政拘留的决定一旦作出,立即执行。但要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依据事实根据法律,再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但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 申请人提起行政复议的起算时间,可分为两种情况: (1)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
对交通处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要六十日,从行政复议机关受理申请之日起开始计算;但是情况复杂,在规定期限内不能作出复议决定的,可以适当的延长,但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一般情况下,行政复议时效为60日,如果出现特殊法定情形的,也可申请延长,如法定申请复议的期限是60日,而在期限开始的第40日发生洪灾,申请人在该障碍消除之日起可以申请延长补足到60日,如果申请得到行政复议机关的批准,申请人就还有20日的复议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但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 申请人提起行政复议的起算时间,可分为两种情况: (1)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
行政复议延长不得超过三十日。若是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过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