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2
商标权与商号权的纠纷的种类包括:将他人的商标登记为自己企业名称中的商号;将他人的商号注册为自己的商标,并经营相同的产品与服务;以及将他人的驰名商标注册在不同的产品上或者登记在不同行业的企业名称上等。
商号与商标的区别有: 1、功能与作用不同。 2、表现形式不同。 3、专用权的实现方式与程序不同。 4、地域和时空的效力范围不同。 5、权利的实现方式不同。 6、产生的依据和保护程度不同。 7、同一个商事主体只能拥有一个商号,但是可以拥有无数
商标权于专利权相同点: 1、都属于狭义知识产权的范畴,即都属于传统意义上的知识产权。 2、性质相同,即都具有权利本体的私权性和权利客体的非物质性的性质。 3、都具有知识产权的独占性特征,即知识产权为权利人所独占,权利人垄断这种权利并受到严格
商标权与专利权的相同点是二者都具有知识产权的独占性特征。区别在于专利权保护的发明创造,是技术上的解决办法或者外观设计上的艺术创作和独特创意。商标权保护的商标,是具有区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显著特征的标志。
商标权与专利权的相同点在于都具有权利本体的私权性和权利客体的非物质性的性质。不同点在于专利权保护的发明创造,是技术上的解决办法或者外观设计上的艺术创作和独特创意。商标权保护的商标,是具有区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显著特征的标志。
商标权是一个集合概念,它的权利内容包括商标所有权和与之相联系的商标专用权、商标禁用权、商标续展权、商标转让权、商标许可使用权和商标诉讼权等多项权利。而商标专用权只是商标权的一部分。
商标专用权人有下列权利: 1、商标注册人取得商标专用权后,取得受法律保护的使用权,可以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上依法使用注册商标; 2、许可使用权,注册商标所有人可以依法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3、转让权,注
商标专用权指由法律授予商标权人在指定商品或服务上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排他性权利。 关于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范围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如果实际使用的商标与核准注册的商标不一致,商标专用权得不到有效保护。
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六条对此有明确规定,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认定。
商标专用权指由法律授予商标权人在指定商品或服务上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排他性权利。关于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范围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如果实际使用的商标与核准注册的商标不一致,商标专用权得不到有效保护。
我国《商标法》中所规定的商标专用权的范围包括: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实际使用的商标与核准注册的商标不一致,商标专用权得不到有效保护。且需要在核定使用范围之外的商品上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
商标专用权侵权行为的有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