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4
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对主管行政机关作出的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分决定日起,其行政处分的申诉期限三十日内向监察机关提出申诉,申诉的条件是: (1)申诉必须由受行政处分的国家公务员或者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工作人员自
对行政处罚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复议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对于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申请复议。
1,确认执法机关已对你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是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60日内,在提出复议前应确认在合法期限内。如果超过60日,应说明为何超期,是否仍在合理期限内。 3、撰写行政复议申请书,提
对于行政处罚不服可以提起诉讼,这是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行为人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行政诉讼。
对行政处罚申请复议后,是可以起诉的。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提交起诉状和相关的证据材料。
对于被行政拘留过的人可以更改姓名,但公安部门对于成年人更改姓名,没有充分理由,不应轻易给予更改。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分子和正在受刑事处分的分子,一律不准变更姓名。
行政处罚是可以申请撤销的。撤销的情形有行政行为不适当;行政行为合法要件缺损。要件缺损的表现形式之一为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此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机关可以责令改正。
可以。对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进行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应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应当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应当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3)应当有具体的复议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
行政处罚申请强制执行后能撤回,但需要满足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法规错误、违反法定程序、超越职权、滥用职权、明显不当的情形之一,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查明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被告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行政处罚,是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对于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等行政处罚决定,如果被处罚人不服的,可以通过提起行政诉讼救济其合法权益。
当事人在对行政处罚申请复议后,是可以起诉的。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提交起诉状和相关的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