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20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告知当事人可以向车辆到达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原告在起诉时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此纠纷。
1、事故未形成人身伤亡,或者是仅形成细微财产损失、根本现实清楚,当事人对事故现实及成因有争议,不及时撤离现场,或当事人撤离现场后经洽谈未达成协议的。 2、受伤人员以为自己伤情细微,但当事人对现实及成因无争议的,仅对补偿有争议。
交通事故不能调解解决的情形如下: 1、当事人提供不出交通事故证据,因现场变动、证据灭失,交通警察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 2、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3、当事人拒绝在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4、当事人不同意由交通由交通警察调解的; 5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同时交通事故认定书需载明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等内容。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的规定: (1)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损失未超过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也可以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2)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权利人、义务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
交通事故调解时限的规定: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一致书面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调解开始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赔偿的规定有:我国《民法典》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调解交通事故的技巧: 一、要分析对方提出调解或者愿意接受调解的动机和目的; 二、要把握时机; 三、要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 四、要收集信息,熟悉案情。 双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才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
交通事故扣车规定如下: (1)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 (2)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3)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 (4)
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护理费以及住宿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