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8
抽逃出资是指在公司验资注册后,股东将所缴出资暗中撤回,却仍保留股东身份和原有出资数额的一种欺诈性违法行为。抽逃出资包括抽逃注册资本和抽逃股东出资。抽逃注册资本属于违法犯罪行为,这不仅侵犯了公司的利益,而且可能侵犯公司以外第三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抽逃出资的认定: (一)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 (二)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 (三)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 (四)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
对抽逃出资的股东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公司法》第二百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股东抽逃出资处理的方式有,经过催告后,在期限内没有缴纳的,可以解除股东资格。抽逃出资者应该对于如实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每个股东都应当如实出资。
可以。合伙企业依法成立,具有独立的财产,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合伙企业有自己的财产,具有了相对的独立性和稳定性。若其他合伙人经过协商,一致同意溢价增资,那么该有限合伙企业能溢价增资。
1、调查领取营业执照前的出资情况以及领取营业执照后抽逃出资的情况。 2、搜集证明危害后果的证据。 3、调查当事人抽逃注册资本的目的、动机,保留证据。 4、搜集股东利用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所得资金进行违法活动的证据。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刑法第159条),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既遂的量刑是:自然人犯该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至十的罚金。单位犯该罪的,则处罚金,并对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指的是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的,而认定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的核心在于认定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的行为,而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
抽逃出资罪既遂的处罚有: 一、自然人构成该罪,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二、单位构成该罪,对单位会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既遂的处罚是,自然人犯该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至十的罚金;单位犯该罪的,对单位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