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7
终止劳动合同后,劳动关系终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
终止劳动关系补偿金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
协议终止劳动合同有补偿金,只要并非自己的过错,也不是自己主动提出来要和公司终止劳动合同的,除此之外,其他的情形被终止劳动合同的都是有补偿金的。
因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提前解散的,确定终止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自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每年补偿员工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不足半年的,按半个月计算。用人单位因上述原因提前解散的,从职工开始工作时计算经济补偿,每年补偿一个
合同当事人可以协商解除合同来终止合同,也可以待债务人履行完毕合同,这样合同自然终止。合同终止,是指因发生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使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使合同的法律效力终止。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根据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5条第2款规定,劳动合同的终止时间,应当以劳动合同期限最后一日的24时为准。
劳动合同终止后,如果符合法定的情形,则经济补偿金的计算一般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标准为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不满一年满半年按一个月补偿;不满六个月的,补偿半个月的工资。但是补偿不得超过12个月工资。
合同终止期限,也称为合同解除期限或终期,它是指合同的效力自期限到来时消灭。当事人应当在约定期限内行使解除权。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
劳动合同终止合同,用人单位是不需要支付代通知金的,只需要书面通知劳动者就可以了。 代通知金是指用人单位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的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一个月通知的,以给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替。
劳动合同的生效时间和终止时间由劳动合同上的约定进行确定。在无特殊约定的情况下,生效的时间可以认为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伤签字的时间。终止的时间就是劳动合同到期的那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