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8
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是: 1、向劳动者送达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2、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3、依照法律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者可以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就要求用人单位将其中一份劳动合同交给自己。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经协商一致签订完成生效后,文本应当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用人单位拖欠劳动报酬的,员工可以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来对单位进行处理、处罚;或者员工也可以去申请调解、提起劳动仲裁;或者友好地与单位进行协商。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超过一年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并且视为已经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赔偿的,劳动者可
单位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从用工开始还未超过一个月的,劳动者可以及时催告其订立;单位逾期不订立的,劳动者除要求其补签外,可要求其向本人支付最多不超过十一个月的每月双倍工资。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签了劳动合同但单位不给合同书的,劳动者可以与单位协商,要求单位给一份劳动合同;如果单位仍然不给的,劳动者可以去找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单位限期交给劳动者。
如果是单位解除合同,并且符合其条件的,当事人有失业金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申请,审核确认领取资格后,核定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期限及标准,然后发放失业保险金并为当事人提供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如果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要求就工作超过一个月不足一年的所有时间部分给付双倍工资赔偿,同时用人单位还可能面临劳动行政部门的警告与处罚,以及劳动者提出的仲裁或者诉讼。
当事人不参加仲裁开庭审理的,应当根据其在仲裁案件中的地位,作出相应的处理,即对申请人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对被申请人可以缺席裁决。对申请人,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如果公司不给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是可以反映到劳动局、仲裁委员会处理,造成劳动者损失的,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当然员工必须是按照规定,提前30天申请辞职。
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愿意续签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其标准是:工作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如果是工作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话,则按1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则按照半个月的工资计算。
劳动仲裁开庭单位不参加的,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用人单位在仲裁案件中的地位,作出相应的处理,具体如下: 1、如果用人单位在劳动仲裁中作为申请人,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