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4
一般情况下,接送不合格兵员罪的概念通常是,在征兵工作过程中,负责征兵工作的人员徇私舞弊,把不符合条件的应征公民接送到部队,情节严重的行为。触犯了接送不合格兵员罪的罪犯,一般公安机关都会立案追诉,法院也会给予刑罚。
应这样认定接送不合格兵员罪: 1、主体要件: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具有在征兵工作中负有征兵职责的征兵工作人员; 2、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征兵工作的正常活动; 4、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征兵
接送不合格兵员罪,是指征兵工作人员在征兵工作中徇私舞弊,将不符合条件的应征公民接送进部队,情节严重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接送不合格兵员罪(刑法第374条),是指征兵工作人员在征兵工作中徇私舞弊,将不符合条件的应征公民接送进部队,情节严重的行为。
接送不合格兵员罪(刑法第374条),是指征兵工作人员在征兵工作中徇私舞弊,将不符合条件的应征公民接送进部队,情节严重的行为。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征兵工作的正常活动。国家根据兵役法的规定,征集应征公民到军队服役,并就征集对象的政治、身体、文化、年龄等条件和征兵工作程序作了明确规定,这是保证兵员质量,提高部队战斗力的需要。国防
想知道到底接送不合格兵员罪能不能取保呢的朋友可参考刑法规定的以下内容: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的,导致造成严重后果,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的管理制度以及国家安全。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不合格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提供
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是: 1、主体要件,行为人具有承担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2、主观要件,行为人对其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在主观上存在故意或过失的心理状态; 3、客体要件,犯罪行为侵害的是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 4、客观要件,说明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而
侵犯人格权需要符合下面几个构成要件: 第一,加害人的行为侵犯了公民人格平等、人格独立、人格自由、人格尊严。这一点具有两层意思:第一层是加害人必须具有实际的侵犯行为,并且这一行实际侵害了受害人的人格权;第二层是人格权主要包括了人格平等、人格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