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1
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用地的方式如下: 一、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二、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 三、通过合资或合作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 四、通过租赁房屋及场地取得土地使用权; 五、通过土地使用者转让而取得土地使用权; 六、接从国家
法律、法规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章规定设立分支机构需经审批的,应提交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外商投资企业变更住所,还应提交住所使用证明;增加注册资本涉及改变原合同的,还应提交补充协议提交修改合同、章程的补充协议;变更法定代表人,还应提交委派方
外商投资企业的普通清算程序是: 1、依法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程序; 2、通知并公告债权人,债权人申报债权,说明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 3、制定清算方案,按照顺序清偿债务,分配剩余财产; 4、制作清算报告,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
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变更的规定是:外商投资企业改变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提交董事长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董事会的决议。
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用地的方式如下: 一、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二、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 三、通过合资或合作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 四、通过租赁房屋及场地取得土地使用权; 五、通过土地使用者转让而取得土地使用权; 六、接从国家
外资企业,在我国法律上指的是外国投资者与其他投资者共同在中国境内设立,外国投资者通过受让、继承等方式取得中国境内企业的股份、股权、财产份额等形式设立的企业。
1、个人独资企业是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的。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经营,也可以家庭经营。 2、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不可以设立分支机构。 3、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个体工商户以个人经营
外商投资企业的破产清算程序是: 1、法定解除事由发生三十日内,成立清算组; 2、清算组通知债权人申报债务,予以公告; 3、对债务、债权、财产清算完毕的,制作清算方案,并报告公司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 4、执行清算方案。
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四十一条,外商投资企业改变登记注册事项,应当申请变更登记。申请变更登记时,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一)董事长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董事会的决议; (三)变更股东、注册资本、经营范围、营业期限时
外商投资企业的普通清算程序是: 1、依法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程序; 2、通知并公告债权人,债权人申报债权,说明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 3、制定清算方案,按照顺序清偿债务,分配剩余财产; 4、制作清算报告,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
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质押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质押的应当是依法可以转让和出质的股权,经原公司设立审批机关批准后方可办理出质登记。
取得用地的方式有: 1、通过合资或者合作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 2、通过租赁房屋及场地取得土地使用权; 3、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4、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 5、通过土地使用者转让而取得土地使用权; 6、直接从国家以租赁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