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1
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的罪名,这类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客观表现为实施了各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涉及的罪名有四十七个,每个罪名的判刑是不一样的,如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该罪侵害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及公共生产、生活安全。 二、客观要件。该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各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既可以表现为有作为也可以表现为不作为。
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罪名,是故意以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主观表现为故意。与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不同的是,该罪属于行为犯,无论是否造成严重后
需要。在司法实践中,危害公共安全罪,除了应接受刑罚的制裁外,还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要对受害人的财物损失进行赔偿。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或者公共财产遭受经济损失的,犯罪分子要承担赔偿的责任。
危害公共安全的罪类一般是不能自诉的。 1、自诉案件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等。 2、构成刑事犯罪的,要依据触犯的罪名,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等因素,依据刑法
危害公共安全罪最多可以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一十
醉驾涉嫌危险驾驶罪,构成该刑事责任时即为危害公共安全罪。我国《刑法》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既然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在认定这种犯罪时,就必须严格掌握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特定要件,不能盲目扩大解释,也不能任意缩小其范围,混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导致定罪不准,量刑不当。依照《刑法》第115条的规定
危害公共安全罪属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符合下列要件的,可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侵害的客体是公共安全;主观方面是故意,或者出于过失,但造成严重后果的;客观方面是实施了放火、决水、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我国刑法规定,以其他危险方法破坏工厂、矿场、油田、港口、河流、水源、仓库、住宅、森林、农场、谷场、牧场、重要管道、公共建筑物或者其他公私财产,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
危害公共安全罪不是一个具体的罪名,其中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定刑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危害公共安全罪的量刑规定如下: 1、放火、决水、爆炸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一般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判处十年以上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