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股东欲转让股份对其他股东的通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股东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同意其股权转让。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股权转让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股东转让记名股票的,以背书方式转让,转让后将受让人的消息记载于股东名册; 2、股东转让无记名股票的,应当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
股份企业不能强制股东退股。 根据《公司法》规定,只有自愿的股权转让退股才有股东退股的效力,如果符合《公司法》7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第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
(1)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转让股权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明显不同,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否则,转让在法律上并不生效。 (2)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也称为创立人,是指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订立发起人协议,提出设立公司申请,认购公司股份,并对公司设立承担责任者。关于股份公司的发起人,其人数的最低限额是二人,最高限额是二百人。对于发起人的资格条件是: 1、可为自然人,也可为法人
控股股东减持股票是好事,前提是该市公司正在扩张发展时,需要大量地资金进行资本运作。如果是在个股上涨过程中出现控股股东减持股票的情况,那么股东利用股价上涨套现的行为反而会导致股价下跌,这会成为一件坏事。
可以的。在股票市场中,虽然没有明文规定上市公司重组期间大股东不能增持上市公司股票。但是,根据相关规定,如果股东对股票交易价格有决策或是影响的话,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上市公司相关股东不得增持上市公司股份。而且上市公司涉及行政许可及无先例
股权代持属于委托法律关系,实际出资人委托名义出资人代为持有股权,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实际享有投资权益,实际出资人为委托人,名义出资人为受委托人,他们之间是委托法律关系。在法律关系的前提是股权代持合同合法有效,没有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
股票可以用作债权担保,股票是股份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证明股东在公司中拥有资产所有权、收益权和剩余财产分配权等权益的凭证。股票作为一种金融资产和有价财产,是可以用作债权担保的。
“分红股”俗称“干股”,是指股东不必实际出资就能持有的公司股权。由于股东并没有实际出资,因此股东资格的确认往往以赠股协议为准,如果赠股协议具有可撤销、无效、解除等情况,分红股股东自然就失去了股东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