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8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 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赔偿金。
代通知金就是指用人单位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的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一个月通知的,以给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替。
关于解除劳动关系的具体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者存在过失性辞退情形,用人单位可单方面解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
劳动法对于代通知金的规定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代通知金是香港和台湾的说法,就是指用人单位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的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一个月通知的,以给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替。关于“代通知金”的基数。
代通知金法律规定:支付代通知金的前提是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辞退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代通知金标准是本人一个月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非过失性辞退情形除支付代通知金外,还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其他。
用人单位支付代通知金的法律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劳动者存在非过失性辞退情形,用人单位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支付代通知金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代通知金计算标准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确定,无法确定的按照平均工资确定。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的,就不需要支付代通知金了。代通知金是指用人单位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的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一个月通知的,以给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替。
劳动法没有规定代通知金,劳动合同法有代通知金的规定。代通知金就是指用人单位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的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一个月通知的,以给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