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0
行政复议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复议机关,复议机关是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行政机关,人民政府、政府部门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具体办理行政复议事项,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向复议机关的法制部门提出申请。
行政复议可以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如果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在本级或者上级部门择一选择; 2、对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其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一是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二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市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当事人可以作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比如,要对县公安
一是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二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市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当事人可以作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比如,要对县公安
行政复议要去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主体的本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他们可以成为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去哪个部门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2、市、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当事人可以作出选择,向本部门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
一是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二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市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当事人可以作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比如,要对县公安局
行政复议可以去以下部门进行: 1、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2、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是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当事人可以作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
对不同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到对应的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二)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
派出所是区县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其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主体是分、县公安局,对其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该派出所所属分县局的上一级公安机关(市局)或所属分县局所在的区、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向该分县局所在地区、
若行为人认为政府作出的动迁决定不合理,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动迁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该申请在复议机关的受理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