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0
刑事自诉案件在立案之后是可以撤诉的,但需要自诉人为自愿撤回起诉。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
刑事案件立案后,发现有以下情形的,应当撤销案件: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可以。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刑事立案后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
刑事案件已过追诉时效的,一般不可以立案,如果必须立案追诉的,则需要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一般案件已过追诉时效的,不予追责;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终止审理、或宣告无罪。
刑事受害人本人没有阅卷权,被害人请的诉讼代理人(律师)有权阅卷。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在收到移送起诉案卷材料之日起三日后委托诉讼代理人,诉讼代理人可在经检察院许可后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案卷材
法律没有具体规定民事诉讼后多久到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性质不同,是独立的。普通民事纠纷适用民事诉讼,构成犯罪则进行刑事诉讼,二者之间一般没有转化与转化的关系。
当事人查阅案卷规定:当事人本人无权查看涉案卷宗材料,但可委托辩护人代为查阅、摘抄、法律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没有阅卷的,当然符合法律规定,阅卷权是律师的权利,行不行使阅卷权由律师自己决定,但律师应当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另外审查起诉阶段律师阅卷的,需要申请,可能会有时间的延迟。
刑事案件立案后,若是自诉案件,当事人可以主动撤案;如果是公诉案件,在符合下列情形时,公安机关能够撤案: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赦免的;死亡的等情形。
刑事案件立案后可以撤案,但是是有条件的。 满足以下条件可以撤案: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