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6
法院院长担任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无论是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还是行政诉讼。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三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
刑事诉讼中审判人员的回避应当由人民法院的院长、检察院的检察长以及公安机关的负责人进行决定。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
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对于审判人员的回避,是由院长决定的,回避制度,是指审判人员和其他法定人员在遇有法律规定的情形时,退出对本案审理的制度。回避制度是为了保证案件获得公正审判而设立的一项制度。根据法律规定,回避的
法官助理在裁判中属于一般工作人员,回避由审判长决定。法律规定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鉴定人员的回避:司法鉴定人自行提出回避的,由其所属的司法鉴定机构决定;委托人要求司法鉴定人回避的,应当向该鉴定人所属的司法鉴定机构提出,由司法鉴定机构决定。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与本案当
鉴定人员的回避:司法鉴定人自行提出回避的,由其所属的司法鉴定机构决定;委托人要求司法鉴定人回避的,应当向该鉴定人所属的司法鉴定机构提出,由司法鉴定机构决定。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与本案当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是为了规范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保障公安机关在办理行政案件中正确履行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一项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公安机关立案决定书是: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决定立案侦查时制作使用的决定类法律文书。其作用是表明公安机关已经立案,案件进入侦查阶段,立案决定书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开展侦查活动的重要依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
行政执法机关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违法事实涉及的金额、违法事实的情节、违法事实造成的后果等,根据刑法关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等罪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妨害社会管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期限一般是30日。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不
公安机关主动撤销行政处罚的条件: 1、行政行为合法要件缺损。合法的行政行为具备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三要素,任何行政行为如缺损其中一个或一个以上要件,该行政行为就是可撤销的行政行为。 2、行政行为不适当。不适当的行政行为也是可撤销的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