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0
1、积极与对方协商赔偿调解事宜,交通事故处理有规定的期限,但是这个规定力度不大且有很多处理操作的空间,因此约束力不强。另外对方如果不能提供详细的费用证明单据的,你方有权追讨所垫付的费用。 2、如果交警已经出具了交通事故认定书并双方签字,除非
交通事故一直不处理受害人可以报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处理,如果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交通管理部门根据现场鉴定结果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事故双方可以根据认定书对责任的划分情况进行赔偿协商,一方拖着不处理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进行裁决。
肇事者不处理,交通事故受害方可以保留好与交通事故有关的各种证据以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先与肇事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去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进行判决。
如果发生交通事故,由于事故损害赔偿引起争议,一方拖延时间不处理协商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及时审理判决。
对于发生交通事故,其中一方一直不处理的情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其另一方是可以对车辆以及财产进行财产保全的,要求对方车辆的保险公司支付医疗费,等出院后是可以保存住院证明等相关材料,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
起诉,按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通事故发生十日内,交警必须出具事故责任鉴定书;如果对方全责,自己拿着责任书、损失清单等资料去法院起诉对方车主和保险公司。
交通事故一方一直拖着不处理,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交通事故一方一直拖着不处理,双方可以协商解决方案,经协商未达成协议或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经济赔偿的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