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4
担保的期限是由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的,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则保证期间为主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当事人之间约定的保证期间不得早于主债务的届满期限也不得与主债务同时届满。
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债权担保并不是永久的,而是会随着债权的结束而结束,但债权担保本身存在着一定的责任,为他人债权担保必须要考虑清楚。
债权担保的有效期是由债权人和保证人约定来确定的,如果保证人和债权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则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当事人约定的保证期间不得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
对来一般合同来说,银行最长提供二十四个月的担保时间。要提供继续履约保函的,可以再次进行申请,且银行方面会向接受履约保函的一方提出到期的公函。承包商履约担保的有效期是在合同中约定的。合同约定的有效截止时间,一般为工程建设合同约定的工程竣工验收
一般按合同;银行最长一般提供24个月担保时间,如果继续要提供履约保函,要再行申请,而且银行方面也会向接受履约保函方提出到期的公函。承包商履约担保的有效期是在合同中约定的。合同约定的有效截止时间一般为工程建设合同约定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3
借贷担保人的有效期双方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由约定。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没有约定保证时间的,债权人有权要求担保人自独立债务履行期届满当天起六个月内承担保责任。在合同规定的担保期间或者是前款规定的担保期间内,债权人不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担保人免除保证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
如果担保合同里面约定的担保期限,那么就按约定的期限来,如果担保合同中没有约定担保期限,那么从约定的还款期限之日起担保期限是六个月。另外一种情况特别特殊就是担保合同里面写明担保人担保至债务人还清债务为止,这种情况属于约定不明,那么这种情况下,
要分情况来看担保人的担保期限: 一、在合同有明确约定的,按照约定的期限执行。 二、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
1、担保函如果是法人单位签发的,担保函没有盖章和写日期的,担保函不成立,所以不具有法律效力。 2、担保函是为债务人债务履行提供担保的一种文书,担保函一般是由银行或者其他具有担保资格的法人签发的,担保函生效后,发函单位就成为担保人。
1、担保人担保的期限,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如果双方没有约定的,担保的期限是主债权履行期限届满后6个月。 2、超过期限不主张债权的,担保人不承担责任。 3、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