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4
一般担保有效期由担保人与借款人进行约定,如果未约定担保期限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借款担保人担保的有效期由当事人之间自己约定,且约定的期限不得早于主债务届满期限或者和主债务同时届满,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则保证期间应当是主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担保函的有效期依据具体情况而定,有确定保证期的,按约定时间处理,没有约定保证期的,一般是自主债务履行期满后6个月。若债务人未按照约定按时偿还贷款本息,而担保人也未尽到担保责任,债权人必须在担保函的有效期内提起诉讼,超过保证期,担保人无需承担
担保有效期是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的6个月内,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可以从约定。 《民法典》第692条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
担保合同与保函是两种不同的保证,只是两种不同的保证形式,对保证进行相互补充的关系。其中担保合同是有资质的企业或者法人提供的,而保险公司担保函是银行提供的。
要分情况来看担保人的担保期限: 一、在合同有明确约定的,按照约定的期限执行。 二、在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的,又有六个月与两年之分。 1.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2.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
在债权债务关系中,如果是人保,担保人会签订担保函。 担保函实际上是合同的一种,当然具有法律效力,但是,有效的保证函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是当事人真实意愿的反映。保证函的内容应当是当事人内心真实意思的表达,保证人只能基于自己有权处分
在债权债务关系中,如果是人保,担保人会签订担保函。 担保函实际上是合同的一种,当然具有法律效力,但是,有效的保证函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是当事人真实意愿的反映。保证函的内容应当是当事人内心真实意思的表达,保证人只能基于自己有权处分
担保书有效期由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