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4
外籍个人在中国境内工作超过183天,属于居民个人,按照税法规定相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符合条件转变为居民个人后,可以在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赡养老人的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外籍个人还可以
1、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纳税人接受学历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教育期间按照每年4800元(每月400元)定额扣除。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除了起征点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允许额外扣除的项目,包括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
专项附加扣除指的是,在计算综合所得应纳税额时,除了5000起征点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允许额外扣除的项目,如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等六项费用。
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包括以下应税项目: 1、工资薪金所得; 2、劳务报酬所得; 3、稿酬所得; 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5、财产转让所得; 6、股息红利利息所得; 7、个体工商经营所得; 8、财产租赁所得; 9、偶然所得。 其中工资薪金所
个人所得税赡养老人专项扣除是指纳税人赡养年满60岁以上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赡养支出,可以税前扣除。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应当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
包括六大项目。 1、子女教育附加项目扣除。适用于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阶段和高等教育阶段。子女教育专项扣除的标准为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对于每个子女可以选择由一方扣除,也可以双方父母各扣500元,已经确定一个纳税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 1、第一步子女教育专项扣除,纳税人的子女处于学前或者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支出,可以按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进行
2019年1月1日起,纳税人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以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包括以下11项: (1)工资、薪金所得;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4)劳务报酬所得; (5)稿酬所得;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项,是在基本减除费用标准5000元每个月月加上五险一金免税额加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的基础上,增加的免税额。也就是说月收入扣除社保,再扣除这些专项扣除费用,之后剩余金额再纳税。专项扣除的费用主要有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
专项附加扣除法: 子女教育: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继续教育: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大病医疗:个人负担超过1.5万元的部分每年限额8万元; 首套房贷款利息: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住房租金:最高
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6项专项附加扣除外,均不属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如:住房公积金、基本医疗保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