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2
行政许可的设定: 1、行政许可的设定原则,设定行政许可应当遵循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律。凡是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行管理的事项,不得设定行政许可。只有市场、社会自行解决不了的问题,政府才能介入,才能通过设定行政许可进
行政许可申请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除依法应当由申请人到行政机关办公场所提出申请的外,不必都亲自前往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申请人应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1、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法律的形式设定行政许可。 2、国务院可以通过制定行政法规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必要时,可以通过制定决定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 3、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形式设定行政许可。 4、省级政府规章设定临时
1、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法律的形式设定行政许可。 2、国务院可以通过制定行政法规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必要时,可以通过制定决定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 3、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形式设定行政许可。 4、省级政府规章设定临时
设定行政许可的原则如下: 一、设定行政许可应当遵循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律。 二、设定行政许可应当有利于发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 三、设定行政许可应当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1、法定的行政机关,行政许可一般由具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2、被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许可。 3、被委托的行政机关,行政
行政许可的设定机关的规定是全国人大可以在其制定的法律中设定行政许可;国务院可以在其制定的行政法规中,在人大制定的行政许可的法律范围内设定;地方人大设定行政许可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关于设定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的规定:全国人大可以在其制定的法律中设定行政许可;国务院可以在其制定的行政法规中,在人大制定的行政许可的法律范围内设定;地方人大设定行政许可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情况如下: 1、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的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 2、有限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
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情况如下: 1、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的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 2、有限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
行政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二)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可以不设定行政许可的情形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够解决的。
对于行政许可进行设定的行政机关所应当遵守的规定包括:遵守法定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高效便民原则以及信赖保护原则。设定行政许可应当遵循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律,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