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6
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刑事诉讼法第214条作了明确规定,即必须具备下列情形之一: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2.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哺乳期限按婴儿出生后1年计算。3.罪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
办理监外执行需要先交罚金。只有交纳了罚金才能认定其服从法律的判决,才能够申请监外执行。罚金的多少法律没有具体的规定按照当地的公安机关的要求办理,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
监外执行期间还能被起诉,被宣告缓刑的监外执行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决定执行刑罚。
监外执行的批准权一般在人民法院。即在人民法院对罪犯进行判决的时候,同时批准了监外执行,而如果在判决、裁定执行过程中,对具备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由监狱提出书面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批准。
监外执行到期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应当及时收监。对于人民法院决定对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由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通知人民法院将该罪犯依法交付执行,及时收监。 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 (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
1、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监外执行本身即是刑罚执行的一种方式。监外执行的期间即在刑期之内,不存在折抵刑期的情形。监外执行,是指由于罪犯具有法律规定的某种情况而暂时变更刑罚执行场所和执行方式,在监狱外执行刑罚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
对符合监外执行条件的犯罪分子暂予监外执行的,应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怀孕监外执行的处理方法: 1、怀孕或哺乳婴儿的妇女可以暂时执行监狱外执行。对于暂时执行监狱外执行的罪犯,社区矫正机构应当依法执行。监狱外执行期间应遵守社区矫正的相关规定; 2、一般在产后哺乳期结束后采取监狱执行。 监外执行是指犯罪分子因法律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
监外执行人员可以出省,但是需要报经社区矫正机构批准。因为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所以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是不能出省的。 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应当及时收监。对于人民法院在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