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6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竞业限制期间用人单位按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得到竞争单位就业,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关于竞业限制的规定:对于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与其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或者条款,约定竞业限制的地域、期限、范围等事项。但期限一般最多以二年为限。
竞业限制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 1、法定的竞业限制,主要针对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等应当承担的竞业限制义务; 2、约定的竞业限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劳务合同约定或订立单独的竞业限制协议。
劳动合同中可以有竞业限制条款,但不是必要包含竞业限制条款。以下条款为必要条款: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劳动合同期限;其他条款。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
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和知悉本单位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对本单位经营有重大影响的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竞业
关于竞业限制的规定:如果劳动者负有保密义务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其签订竞业限制协议;但竞业限制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且当事人约定的限制范围、地域、期限不得违法。
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和知悉本单位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对本单位经营有重大影响的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竞业
劳动合同是否签竞业限制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自愿协商约定。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虽然法律中规定了竞业限制,但是并不代表竞业限制的约定仅能约束劳动关系中的企业和员工。
劳动者违反了竞业限制,应当按约定支付违约金,仍然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义务。竞业限制期间劳动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就业,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
需与企业签订竞业限制合同的通常包括下列人员:高级研究开发人员、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关键岗位的技术工人、市场计划或销售人员、财会人员、机要秘书员等。 竞业限制协议是企业与特定的接触、知悉、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签订的,对于签订对象的合理性,应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