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9
在赡养协议中约定放弃继承权一般无效,赡养是一种法定义务,不因双方的协议而解除,赡养协议中以放弃继承权为条件,签订的不赡养老人的协议书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法定继承人可以放弃继承权。 但继承人应当在遗产处理前,明确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人必须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继承人,而且这种意思表示应由其本人亲自作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
继承人可以放弃继承权,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进行书面声明且应当在遗产处理前进行放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
继承人不可以将不承担义务作为条件来放弃继承权,因为法律明确规定了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所以,以不承担义务为条件来放弃继承权的无效。
放弃继承权不时等于放弃所有权。放弃继承权只是继承人放弃对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权利;但其对自己所有物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并不因此受到影响。
遗产继承份额一般情况下各继承人的份额均等,但是各继承人之间可以协商继承份额,遗产分割的注意事项如下: 1、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2、保留胎儿继承份额; 3、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对于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
代位继承后遗产分割应遵循以下原则: 1.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那部分遗产份额。 2.代位继承人取得遗产时不受辈数的限制。 3.养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参加继承。 4.代位继承人与其他继承人分割遗产时并
被继承人死后一般为继承的开始时间,但继承人在什么时间内分割遗产,法律并未做出明确的规定。一般认为继承开始后,依据遗产分割自由原则,应由所有继承人经协商取得一致并确定分割遗产的时间。
遗产的分割,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