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2
上诉权是民事诉讼当事人享有的基本权利,任何一方不服一审判决的都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作为一审的原告,如果一审被告上诉,可以做以下准备: 第一、针对一审判决中的判决,确定是否存在瑕疵; 第二,根据上诉人的上诉请求,确定相应的
法律规定,在第二审法院审理案件的过程中,上诉人有权撤回上诉。上诉人一经撤诉,便丧失了上诉权,不能再提起上诉,并应负担诉讼费用。所以上诉撤诉后就不能再上诉了。
仅有被告人上诉,二审法院不可以加重其刑罚。上诉不加刑原则是二审法院必须遵守的原则之一,基本出发点是为了保护被告人的上诉权,防止其因上诉而遭受不利的后果。
上诉权是民事诉讼当事人享有的基本权利,任何一方不服一审判决的都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
正常情况下被告人是不能代理原告人参与民事诉讼案件的处理的,被告人代理原告的陈诉可能会对原告权益产生影响,这将十分不利于法院对案件的真相进行查证。而且原告与被告的利益具有冲突性,多个被告之间的利益也具有冲突性。
原告虚假诉讼被告可以要赔偿。虚假诉讼构成刑事犯罪,被害人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虚假诉讼,就是相关不法分子利用法律赋予公民的诉讼权利,采取虚假的证据等来进行诉讼,以完成不法的目的。虚假诉讼,要判处刑罚,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被害人由于被告
第一,双方均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又该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户籍迁出不足1年的,尤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超过1年的,由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双方
1、刑事自诉案件原告可以撤诉,分两种情况应分别处理: (1)当事人自愿撤诉,当事人经过协商达成和解或协议后自愿撤诉的,不可以再行起诉。 (2)因证据不足法院说服自诉人撤诉的情况,但有了新证据可以重新起诉。 2、刑事公诉的案件原告不能撤诉。
可以对民事部分上诉。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中原告享有以下权利: 1.可以委托代理人; 2.可以申请诉讼保全; 3.有权申请回避; 4.有权参加附带民事诉讼部分的法庭调查和辩论; 5.有权要求和解或者撤诉; 6.对判决不服,有权对民事部分上
可以行使撤销权。原则上,公民有权处分属于自己的合法财产,但涉嫌恶意逃避债务的,债权人能申请撤销。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