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6
职工治疗期间工伤有工资。停工留薪期内工资按照原待遇计算;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停工留薪期评定伤残等级后,享
员工工伤期间工资由用人单位按照原工资福利待遇发放。 1、工伤不是很严重,只有几天:如果工伤是这种情况,工伤医疗费用需要医院开证明,然后拿到企业的相关部门报销,同意后100%的报销。同时,这期间的伙食费是以该企业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补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如单位未安排的护理的,单位应支付护理人员护理费。具体标准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来操作的
工伤康复治疗费向工伤保险基金报销;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向用人单位报销。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申请人携带《南宁市工伤职工康复治疗期(继续治疗)延长申请表》、提供就医医疗机构出具的延长就医情况说明等材料,向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申请办理;工作人员接受参保单位的申报材料并核对录入;社保机构审核信息;工作人员反馈信息给申请人。
工伤住院费用由用工单位或者个人先行垫付。参加了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机构审核报销;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工单位支付。由于工伤治疗限定了药品目录等,超范围用药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报销,一般情况下,不能报销的部分都是超范围的用药。
工伤治疗期间工资待遇保持与原来的一致不变。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的用人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
1.《南宁市工伤职工康复治疗期(继续治疗)延长申请表》,原件1份; 2.工伤继续治疗延长申请的,提供就医医疗机构出具的延长就医情况说明,原件1份;检查报告,验原件。
通常情况下,工伤治疗时间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之后,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能超过12个月。伤残等级评定完毕后,会停发原待遇,按照相关的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劳动者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依然需要治疗的,
一般情况下,工伤治疗期间护理费标准:1、在停工留薪期间,工伤劳动者需要护理的,所在单位要负责护理费;2、评定伤残后,生活完全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按该地区上年度员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五十发放;3、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的,按该区上年度员工月平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