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5
土地使用权收回要求以下条件: 1、为公共利益需要,确需使用土地的; 2、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没有申请续期或申请续期没有获得批准的; 3、原划拨的国有土地已经停止使用的; 4、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报废的。
非法征用使用土地的法律责任: 1、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与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如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2、如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其非法征用的土地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追究刑事责任; 3、如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土地征收补偿费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土地使用权转让税收有:成交价格3%-5%的契税;转让价与购置价差价5%的营业税;营业税7%的城建税;营业税3%的教育费附加;合同价0.05%的印花税;取得收入减除扣除项目后的土地增值税。
土地征收可以得到以下这些补偿: 1、土地补偿费; 2、安置补助费; 3、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其中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
征收土地产生的补偿有: 1.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2.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3.安置补助费是对因征地造成的农业人口因失去土地所造成的生活困难而给予的补助费,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
1、发布征地公告,征地公告由县级或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实施。 2、征询村民意见。 3、实地调查与登记。 4、一书四方案。 5、张贴征地公告。 6、张贴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7、报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8、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9、土地补偿登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