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5
办理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贷款人携带身份证、购房合同、《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等资料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工作人员对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可放款。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住房公积金储存卡;《不动产权证》复印件(现房须提供)或购房合同(期房须提供)原件、《借款合同》原件、上年度还贷明细原件;申请人为借款人配偶的,还需提供证明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提前部分还贷申请提取的,还需提供贷款城
1、借款人及产权共有人(均含配偶)身份证及户口(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2、合法有效的《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地产权证》和购房缴款凭据; 3、原《借款合同》和《房地产抵押贷款合同》; 4、原贷款还款凭据(由原贷款银行出具截至当月的最近
公积金贷款需由贷款人备齐资料到申请贷款的银行填写贷款申请表;银行收齐申请资料后送报公积金中心;公积金中心审查通过通知银行;银行根据公积金中心的审批结果批放贷款。
公积金贷款后还款的流程: 1、申请人拨打公积金管理热线查询自己尾款的金额,并预约提前还款的金额; 2、还款人申请提前还款,填写申请书并签章和提供所需要的资料; 3、之后进行银行的审批; 4、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 5、审批通过以后前往银行偿还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大致手续如下: (一)首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二)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
外地公积金在重庆买房的条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中的任意一个,就可以在重庆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了。 1、有重庆户籍。 2、有工作(缴纳半年以上的重庆社保或者重庆公积金)。 3、有企业(自己创办或投资)。
可以,但是仅支持主城区以外的区县(主城区包括以下:渝中区、江北区、南岸区、九龙坡区、沙坪坝区、大渡口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购买改善性第二套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在主城区仅支持用于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不支持购买改善性第二套住房。
一般是10个工作日后,签订借款合同。签订借款合同后在登记机关办理抵押手续(所需时间为登记机关公布为准);抵押手续办理完成,资料交回贷款代理网点进行放款审核;银行发放贷款转入账户,借款人前往办理网点领取借据。
1、贷款人携带身份证明、购房合同、申请人收入证明、公积金缴存明细等资料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 2、供房屋评估报告、房屋产权所有证、国土证等证明房屋产权的资料。 3、房屋买卖双方办理交易过户手续。 4、审批通过后由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
按规定是不可以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同时提取公积金的。建议自己到公积金管理中心询问,也许各地的规定不同。 (1)公积金帐户余额不能作为购房首付款提取; (2)首付款支付后,可以提取公积金,但不超过首付款金额; (3)提取公积金后还是可以申请公积
离婚后以个人名义进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程序为借款人持本人身份证及购、建房手续(正本)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提交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对资料进行审核,若是审核通过的,进行批准。
购买商品房办理公积金贷款应当向银行提出书面借款申请,提交身份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房屋所有权证和完税证明等有关资料,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委托扣款协议后开立账户,经贷款行同意支用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