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5
探望权的特征:探望权的权利主体是,离婚后没有直接抚养子女父亲或是母亲的一方,而探望权的义务主体,是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那一方;加以规定,是因为该权利本社就是亲属法上的权利,更是一种在于人权、父母、子女之间基于血统关系,从而形成的情感,是不会
债权人权利和债权人代位权的法律特征如下: 1、债权人代位权是债权的从权利,随债权的产生,转移和消灭而产生、转移和消灭。 2、债权人代位权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债务人之位向债务人的债务人主张权利。 3、债权人代位权的法律目的是为了保全债权。
有下列法律特征: 1、探望权的权利主体为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而探望权的义务主体为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 2、探望权是离婚后父亲或母亲对子女的一项法定权利。 3、探望权产生的时间是离婚后。 4、探望权的行使必须有利于孩子
代位继承的法律特征如下: 1、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 2、代位继承人仅限于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3、代位继承人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继承,只能继承被代位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 4、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子女具备丧失继承权条件,并
代位继承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被代位人必须是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子女; 2、代位继承人不受代数限制,即代位人可以是代位人的子女、孙子女、孙子女、曾孙子女、曾孙子女等,进一步说明了晚辈直系血亲的范围; 3、代位继承是被代位继承人晚辈直系血亲中
代位继承的法律特征有: 1.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3.被代位人生前必须享有继承权; 4.代为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适用。
代位继承,又称“间接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其父母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的法律制度。
债权人的代位权主要有如下特点: 1、代位权是债权人代替债务人向债务人的债务人主张权利。 2、债权人代位行使的范围应以保全债权的必要为标准,且代位权必须通过诉讼程序行使,债权人通过行使代位权所获得的利益,只有通过强制执行程序才能满足其债权。
行使条件;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务是依法成立的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 二、债务人享有对于第三人的债权或返还请求权等现实的权利。 三、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人到期的债权。 四、债务人怠于行使债务的行为给债权人造成损害。 特征; 1、债权人代位
代位权概念及特征如下: 1、代位权又称代位求偿权。东道国政府必须保证其境内的外国私人投资。外国投资者在某个国家的投资因政治原因遭受损失的,由投资国政府赔偿,而投资国政府则要求代替投资者向东道国政府索赔; 2、代位权特征: (1)代位权行使的
代位继承的法律特征如下: 1、代位继承人仅限于被继承人的先死子女; 2、代位继承人仅限于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3、代位继承人作为第一继承人参与继承,一般只能继承代位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 4、被继承人死亡的子女有条件丧失继承权,法院判决
债权人代位权的法律特征如下: 1、债权人代位权是债权保全制度的一种。 2、债权人代位权制度的限制性。 3、债权人代位权制度的补充性。 4、代位权诉讼权利义务的非对等性。
代位请求权是在合同关系中法律赋予债权人的一项权利,既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债权的权利。 债权人的代位权的特征如下: 1、债权人代位权是债权保全制度的一种。 2、债权人代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