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5
自诉案件的范围如下: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自诉案件需要当事人向法院
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票据纠纷案件的受理管辖规定为:因为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提起诉讼,应当准备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接到自诉人的刑事自诉状或接受自诉人的口头告诉后,应当指定审判人员认真审查,在收到自诉状或口头告诉第2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并书面通知自诉人。人民法院受理的自诉案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对于刑事自诉类型的案件一般是由有管辖权的法院来进行受理,如果不是属于自诉案件的话,刑事案件一般是由公安机关或者是检察院的侦查部门来进行立案侦查自诉罪的案件指的是告诉才进行处理。
自侦制度是指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案件并立案侦查的制度。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1998年初制定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范围的规定》共有4类53种案件由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
最高法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条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⒈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⒉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因此,只要当事人之间达成仲裁协议的,都可以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但值得注意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相关规定可知,下列纠纷不能仲
由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应当属于公诉案件,由受害人直接去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属于自诉案件。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终结后,应当移送至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人民检察院审查后,作出起诉决定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符合这一类情形的,应当属
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的区别有: 1、案件来源不同,前者是由民检察院提起的;而后者通常是由被犯罪行为侵害的个人或者他的监护人等直接向法院提起的。 2、两者的危害程度和犯罪性质不同,前者的犯罪性质比较严重,对社会的危害性也比较大,而后者的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