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1
民政局办理离婚的时间一般是三十日至六十日左右。因为男女双方在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登记申请的三十日后的三十日内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一方离婚,双方必须亲自向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自领取离婚证之日起终止夫妻关系。办离婚需要在民政局工作的时间内办理,民政局工作时间为周一到周五,上午八点到十二点,下午三点到六点。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
民政局上下班时间需严格按照各市县区政府文件通知精神。 一般是周一到周五,星期 六、星期日为法定双休日。 上班时间:上午8点—12点,下午:2点30分—5点30分。 因此,办理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的时间是一致的。
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案情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的,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案情特别复杂,经延期仍不能作出处理决定的,应当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关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是否继续
协议离婚需要三十日至六十日左右。协议离婚需要三个月或六个月左右。协议离婚中,双方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后的三十日后的三十日内再向其申请发给离婚证。诉讼离婚一审,简易程序需要三个月,普通程序需要六个月。
1.周一至周五09:00-17:00 2.自离婚冷静期届满三十日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第一天作为期间届满的日期),双方当事人应按规定携带相关的证件、材料,如双方近期免冠照、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护照或通行证等,共
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最少要三十二天。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三十日期限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
提前预约,然后进行冷静期,冷静期过后以后,双方带上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进行离婚,一般情况下几个月就可以办完了,很快的话一个月就可以解决。
只要是在正常的工作日都会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民政局离婚没有时间限制。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是政府的职能部门,只要在正常工作日办理离婚登记。同时,到民政局办理离婚属于协议离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出具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 2、本人结婚证; 3、双方签订的离婚
民政局办离婚证需要三十日以上,因为需要经过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离婚冷静期是为了减少冲动离婚而设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