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20
宏观调控实践中主要存在,调控力度过大,范围过宽等问题。宏观调控是政府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通过行政手段与经济手段,实现以经济主体为主导、经济主体与经济客体的对称关系为核心、经济结构平衡与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经济行为。 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
一般来说,民间借贷是合法的,但必须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否则不受保护。 年利率超过36%的,为高利贷,高利贷在我国就是违法的。当事人在约定借贷利息的时候,约定的利息过高,达到了高利贷标准的话,此时法律不会对高利的部分进行保护。
1、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如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登记电脑咨询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等;如当事人名称在诉争法律关系发生
通过设立债权担保,债务人不但如愿取得贷款,而且仍旧可以处分或用益担保物。尤其是在物的担保中,债务人既达到了贷款的目的,同时又使其特定担保物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即物的价值和使用价值都起到了应有的作用。资金融通的双重意义在这里得以充分显示。
确定民间借贷合同诉讼管辖的办法:当事人在借贷合同中依法约定了由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的,依其约定;如果未约定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我国不承认事实婚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行为犯是存在犯罪中止的。犯罪中止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在犯罪预备阶段或者在实行行为还没有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放弃犯罪;二是在实行行为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如果行为犯在实行行为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
下列民间借贷行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行为人套取金融机构的贷款转贷的;使用以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无资质的放贷人以营利为目的面向公众提供借款的;明知对方用于违法犯罪活动而借款的;或者借贷合同违法的、违背公序良俗的。
1、网络交易的虚拟性,导致无法认证借贷双方的资信状况,容易产生欺诈和欠款不还的违约纠纷。 2、网络平台发布的大量放贷人信息中,有不少是以贷款公司、融资公司等名义对外发放贷款。 而事实上,必须是经国家批准的金融机构方可从事信贷融资等金融服务,
民间借贷只要不超过法律规定的范围就不属于非法集资,界定是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骗子在非法集资的套路有: 1、画饼,非法集资人会编织一个或多个尽可能高大上的项目; 2、造势,利用一切资源把声势做大; 3、吸金,想方设法套取参与人的钱财; 4、跑路,非法集资人往往会在吸金一段时间后跑路,或者因为原本就是庞氏骗局人去楼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