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1
逮捕后能变更强制措施。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传唤不属于强制措施。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采取的在一定期限内暂时限制或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法定强制方法。刑事强制措施一般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
书面传唤不是强制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主要有︰ 1、对人身自由的限制。 2、对财物的各种处置,例如对财物进行查封、对财务进行扣押和冻结。 3、查封场所或者住宅的进入限制。 4、冻结存款或者限制汇款行为。 5、其他的行政强制措施。
收缴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的法定种类包括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当事人的存款、汇款等。而收缴是行政机关依法查处、缴获当事人的违法财物,在该范畴之内。
行政拘留并不属于强制措施。行政拘留是行政处罚法定种类中的一种,并且是相对最为严厉的一种。而行政强制措施包括的是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扣押等种类。
行政传唤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可以。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犯罪嫌疑人没有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并不影响提起刑事诉讼,如果是公诉案件的,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如果是自诉案件的,由被害人直接向法院提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对于自诉案件,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
口头传唤一般是不适用强制措施的。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
行政强制措施不属于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行政许可指行政机关准予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行政强制措施指行政机关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和财产实施暂时性限制或控制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