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1
《民法典》规定是否属于事实婚姻与是否有子女无关。若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前,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则是属于事实婚姻,其余情况下的生育不属于事实婚姻。
如果男女双方在是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有孩子了算是事实婚姻。如果是实施以后的,不算事实婚姻,因为我国法律不承认事实婚姻。
丧偶的儿媳一般无权继承公公的遗产。但如下情况除外: 1、被继承人订立遗嘱,确认其儿媳享有相应遗产的; 2、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 3、其他情况。
成年继子女一般是继承权的,但与继父母不存在抚养关系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且法定继承人中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事实婚姻和无效婚姻有如下区别: 1、产生条件不同。无效婚姻因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而产生,而事实婚姻因双方符合前述条件而未登记结婚产生; 2、效力不同。无效婚姻自始无效,事实婚姻效力等同于合法有效婚姻关系; 3、其他不同。
事实婚姻是一种婚姻关系存在的方式,广义指男女双方在主观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在客观上具有未经结婚登记机关登记,未领取结婚证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事实。狭义指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不是,有了孩子算不算事实婚姻,依据实际情况而定。 事实婚姻是一种婚姻关系存在的方式,广义指男女双方在主观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在客观上具有未经结婚登记机关登记,未领取结婚证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事实。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
如果在1994年2月1题以前符合事实婚姻情形的就有法律效力,如果在1994年2月1日以后符合事实婚姻的情形需要补办结婚登记才会有法律效力。事实婚姻的条件需要满足: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以夫妻共同名义生活的;男22周岁、女20周岁的法定婚龄;符合一
事实婚姻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以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后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需要补办结婚登记,否则不会认定为事实婚姻。
事实婚姻不可以自动解除。因为我国目前是承认事实婚姻效力的。但该“事实婚姻”必须满足1994年2月1日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但并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等条件,才会被认定为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
同居生子不可以认定为事实婚姻,现在法律不承认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
继承人放弃继承遗产,不需要经过配偶同意。即一方对继承的放弃,并不意味着对配偶财产权的侵害。 放弃遗产继承的行为是法律赋予继承人独有的权利,无需征得配偶同意。并且,该放弃行为不影响原夫妻关系另一方履行对子女、配偶的法定义务,没有侵犯配偶的合法
父母离婚有子有女在法定继承中一般认定地位是同等的。根据相关规定,在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