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3
过失毁坏交通工具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遭受破坏,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这种破坏交通工具的行为通常表现为行为人不谨慎,无意中造成交通工具的破坏。如果只有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的行为,并未引起严重后果,不构成本罪。在处
《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我国《刑法》中的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的构成要件是: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侵害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主观方面是过失;客观方面是实施了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遭受破坏,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一、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的构成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是指由于过失而引起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遭受严重破坏,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这是一种以交通工具为特定破坏对象的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一)客体要
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是指由于过失而引起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遭受严重破坏,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这是一种以交通工具为特定破坏对象的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一)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的客体要件 过
我国法律规定的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量刑标准如下: 犯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一百一十九条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
交通肇事罪与过失破坏交通工具罪、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在主观方面都出于过失;在客观方面,都造成了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危害了公共安全。它们之间的主要区别是: (1)前者的主
普通过失和重大过失是民法上的注意义务的体现,民法理论上将注意义务分为三个层面: 1、普通人注意义务,以在通常情况下一般人是否能够注意为标准,在通常情况下一般人难以注意,也没有注意,不能认定行为人存在过失。一般人能够注意而没有注意,行为人即存
过失犯罪和意外事件有以下两点区别: 1、两者的性质不同。过失犯罪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而意外事件是指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故
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立案标准是:行为人实施了使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遭受毁坏,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的行为,不仅使易燃易爆设备本身遭到损坏,而且常常引发火灾、爆炸事故,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