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8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案件包括: 1、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 2、依法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又起诉的; 3、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中,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
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支付方可以申请减免抚养费: 一、支付方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 二、支付方因为需要服刑而暂时丧失给付能力。 三、直接抚养孩子
治安案件可以调解的案件种类如下: 1、亲友、邻里、同事、在校学生之间因琐事发生纠纷引起的; 2、行为人的侵害行为系由被侵害人事前的过错行为引起的; 3、其他适用调解处理更易化解矛盾的。对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民间纠纷,应当告知当事人向人民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可以要求减免抚养费的情况:有给付义务的一方,因犯罪被收监劳动改造,无力给付抚养费的;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下降,可以适用减少抚养费;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负担继子女的生活费或者教育费的一部或者全部,原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者母方,可以适当减
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父母,在具备以下情形时,亦可以要求减少或免除支付抚养费: (1)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2)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的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子女抚养费可以免除的情况,从司法实践来看,免除孩子抚养费的条件主要如下: 1、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者母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照协议或者判决给付抚养费,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大部分子女生活
不可以私了,刑事案件会受到刑事处罚,但是私下协商赔偿获得谅解,可以适当减轻处罚。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
华侨离婚案件可以受理的地方是: 夫妻一方居住在国外,另一方居住在中国。如果双方自愿要求离婚,对抚养子女、赡养父母、处理财产无争议,应在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一方不能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或者双方对离婚有争议的,无
申请减交案件受理费情形:属于国家规定的优抚、安置对象,生活困难的;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社会救济,或者家庭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当事人为社会公共福利单位的;确实需要减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