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3
劳动仲裁调解书签订以后,只要送达给双方当事人,即发生法律效力。因此,不可以反悔。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调解书,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据此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仲裁委员会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仲裁由仲裁组织依法独立进行仲裁,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是的。仲裁分为经济仲裁和劳动争议仲裁。前者从法律上界定是一种社会团体法人,独立于行政机关。实践中作为事业编制单位财政拨款,并未实现自收自支。各地的情况略有不同。后者则是行使行政职能的专门行政机构,当然的财政拨款。
北海仲裁委员会成立于2003年1月15日,是独立公正、高效快捷解决平等主体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争议和其他财产性权益争议的中国常设仲裁机构。2017年8月21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桂司仲字【2017】2号)批准,北海仲裁
北海仲裁委员会仲裁有效,仲裁裁决和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根据规定,合同约定因合同引起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当提交北海仲裁委员会、北海国际仲裁院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北海仲裁委员会有管辖权,仲裁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仲裁申请书主要包括姓名、申诉内容、证据几方面内容: 1、申诉人姓名、职业、住址和工作单位;被诉人名称、地址,如被诉人是用人单位,应写明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3、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4、申诉人本人署
仲裁机构从本质来讲属于民间组织,其成员大多是兼职的仲裁员,专职仲裁员并不多,事业单位的管理体制并不符合仲裁机构的本质属性,也不利于仲裁机构进一步发挥其职能。
劳动仲裁法是为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制定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07年12月29日通过制定。
仲裁委员会就当事人提出的案件的受案范围就是指能适用仲裁法的范围,积极适用范围有: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消极适用范围有: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劳动仲裁委员会,是由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的机构,一般由县级以上政府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管。 其具体办事机构是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是全额拨款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其职能是受理、调解; 裁决劳动者与用
仲裁委员会和法院的区别如下: 1、部门性质不同,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司法审判机关,仲裁委员会是民间的裁决机构; 2、程序不同,仲裁是一裁终局的,法院诉讼是两审终审; 3、收费标准不同,仲裁费用高,法院的受理费相比仲裁费用要低; 4、权力不同,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