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5
承租人解除租赁合同对次承租人的影响为,转租合同随之解除,次承租人不再享有对标的物的租赁权。这种情况下,次承租人可以与出租人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承租人拖欠租金不给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并支付所欠的租金,承担违约责任。
租赁合同无效次承租人不能直接要求出租人赔偿,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与次承租人和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并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不能在同一案件里向出租人进行主张赔偿。
民法典中买卖二手房有买卖不破租赁。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买卖交易,对租赁关系不产生任何影响,原租约继续有效,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
有。二手房也是适用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如果房屋的承租人和出租人确定了租赁关系后双方也是会受到法律的保障,当在房屋租赁的过程中如果房屋出现了出售或者是转让所有权时,出租人也是需要及时的通知到承租人的,同时也是不会影响到房屋租赁合同的履行的。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转租。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可以将租赁物转租。具体规定为: 1、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2、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3、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4、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
出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承租人有权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1、出租人未按时交付房屋的,承租人可以督促出租人限期交付;逾期未交付的,承租人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2、出租人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房屋租赁合同,导致租赁目的无法实现的,承租人可以解除房屋租
房屋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是: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买卖交易对租赁关系不产生任何影响,原租约继续有效,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
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
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范围是出租的房屋在租赁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的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第七百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
买卖不破租赁的条件是房屋买卖前,房屋出租的,买卖不影响原租赁合同的效力,租赁关系继续存在。并且该房屋出租前没有被抵押、被查封,买卖双方也没有签订排除该原则的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