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7
工业企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活动产生的噪声污染;商业经营活动中空调器、冷却塔产生的噪声污染;营业性文化娱乐产生的场所的噪声污染由环保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如果行为人因污染环境而致人身体受到损害的,需要赔偿医疗费等费用,此外如果可以恢复生态环境的,侵权人需要在合理期限内承担修复责任。侵权人在期限内未修复的,国家机关会委托其他人进行恢复,由侵权人承担费用。
环境污染的举证责任原则是举证责任倒置,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受污染行为与己方无关,如果不能证明的,则要承担赔偿责任。环境污染的举证责任倒置虽然规定了是污染企业承担举证责任证明不是自己的原因造成环境污染,但是并非意外着原告自己不用承担任何举
环境污染损害责任是从以下方面认定: 1、须有违反环境保护法律的环境污染行为。 2、须有客观损害事实;他人的人身权利受到损害。 3、污染环境的行为与他人人身权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责任的免责事由有:1.不可抗力,仅包括不可抗力中的自然原因;2.第三人过错造成损害后果,当事人采取了合理措施仍不能避免损害;3.其他免责条件。
环境污染侵权的构成要件: 1、行为人有污染环境的行为,从污染源的角度来看,环境污染包括废水污染、废气污染、废渣污染、粉尘污染、放射性物质污染、噪声污染、电磁波辐射污染等,污染环境的行为多种多样; 2、损害他人的人身权利,在环境污染侵犯人身权
环境侵权归责原则的规定有: 1、适用无过错归责原则; 2、两个以上污染者污染环境,污染者承担责任的大小,根据污染物的种类、排放量等因素确定; 3、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污染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污染者
在环境污染侵权损害赔偿数额确定中,法院一般采取客观标准,根据受害人所提供证据的客观公允情况进行判定,实践中常采用的方法: 1.按鉴定评估报告来确定。由鉴定评估机构参照一定的专业鉴定方法和计算公式来确定受害人的经济损失。 2.按营业损失或其他
环境污染损害是指由于人的活动引起环境发生化学、物理、生物等特征的不良变化,从而影响人类健康和人类的正常生产、生活活动,影响其他生物正常的生存和发展的一种损害。
环境污染中的共同侵权指两人或以上共同实施了污染环境行为,并对他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侵害。我国《民法典》规定,两个以上侵权人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承担责任的大小,根据污染物的种类、浓度、排放量,破坏生态的方式、范围、程度,以及行为对损害后果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