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30
拆迁补偿协议不能签的情形有:未采用书面形式签订的;属于空白协议的;房屋拆迁当事人之间法律地位不平等、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拆迁程序上存在违法点的;拆迁决定未予以公示的。
拆迁协议应该由房屋征收管理部门与房屋所有人签订。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时应写明双方法律责任主体的基本信息;补偿款的总金额及各项补偿内容,补偿款的支付时间以及方式,安置房屋的面积、具体位置等主要条款;违约责任、履行程序的约定等。
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注意事项,具体如下: 1、审查签订合同的主体是否合法: 被拆迁户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主体应当是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的部门;这里的房屋征收部门可以是市、县级人民政府专门设立的房屋征收部门,也可以是现
根据相关规定,为满足公共利益需要,被征收房屋的业主在国有土地上被单位或者个人征收房屋时,应当给予公平补偿。因此我们知道,在收集个人住房时,可以与政府签订协议的是房屋的业主。如果变更为企业,签订安置补偿协议的主体按照合伙协议的规定执行。合伙协
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从拆迁补偿的方式和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主体两个部分入手。拆迁补偿有两种方式,包括货币补偿和产权房屋调换。产权房屋是在以房屋的实际面积为基础进行补差价获进行就地安置。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包含拆迁执行政府规定的货币补偿、租
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可以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远组成的补偿金额;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也称为产权置换;可以由被拆迁人自行选择拆迁补偿方式或二者结合补偿。
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不需要同住人签字。拆迁公房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共同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分别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一)拆迁执行政府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
拆迁补偿协议和拆迁安置协议基本一样。协议应当写明拆迁当事人的身份信息与工商信息;拆迁补偿方式;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
不服拆迁补偿,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1、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2、起诉应当向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