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0
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根据法律规定应当是由受理的人民法院确定,债权的申报期限应当在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破产债权申报期限一般是是三十日到三个月之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权申报期限是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一般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债权人申报破产债权的期限由人民法院确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以通知书形式送达破产案件受理通知的债权人,债权申报期限为收到通知后一个月,以公告形式送达的债权人,申报期限为公告之日起三个月。 破产债权申报期限,是指法律规定的债权人行使破产参加权,向法院或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要求参加破产清偿的诉讼期限。
债权申报的期限一般不能少于30日,但最长也不能超过三个月。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
债权人在债务人申请破产时可以申报债权,期限为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债权申报期限是允许债权人向法院申报其债权的固定期间。 我国破产法对债权申报期限实行法定范围内的法院酌定主义,即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
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由法院确定,但是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
债权申报期限的规定: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
债权申报的期限是收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以及公告之后四十五日内进行申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最后一次破产分配前,债权人均可以补充申报,但是已经分配的不再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