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1
最新法律没有规定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具体法律规定是: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民法典》取消了之前关于“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禁止结婚的规定,在双方知情同意的情况下,也是可以结婚的。之前的禁止结婚的疾病包括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等。
一方有这几种疾病的不能离婚: 1、性病; 2、严重的精神病,主要有精神分裂症、躁狂柳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类型的严重精神病; 3、重症智力低下; 4、患有其他类型的传染性、遗传性疾病; 5、麻风病。
在司法实践中,不能结婚的疾病主要包括:性病、严重精神疾病、主要精神分裂症、麻风病等疾病。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另一方可以要求人民法院撤销婚姻。
法律规定以下疾病不能结婚: 一、精神疾病严重。例如,先天性痴呆、精神疾病、精神疲劳等。 二、属于重大不治治性、传染性或遗传性的身体疾病,如果患者结婚,会严重危害他人和后代的健康; 3、其他不能结婚的疾
现在已经取消了限制结婚的疾病的规定,但患病的一方需要如实告知另一方。需要告知的事实主要是指该结婚的当事人具有指定传染病或者有关精神病的,以及严重遗传性疾病的情况。
我国1950年、1980年的《婚姻法》曾明确规定花柳病、麻风病等属于禁止结婚的疾病。但2001年的《婚姻法》没有明确“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到底是哪些疾病,而是要求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公
根据我国母婴保健法的规定,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主要包括:1、严重遗传性疾病,是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2、指定传染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我国现行民法典没有规定禁止结婚的疾病。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已经取消了,之前法律关于“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禁止结婚的规定。因此,在法律上只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没有规定禁止结婚的疾病。但是我国
我国刑法中并无明确规定六种疾病不能羁押。但是,对于以下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以采取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的办法: 1、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情形; 2、正在怀孕或者正处于哺乳期内的妇女; 3、特殊案件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