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31
1、房产、地产分别转让,合同无效。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 2、未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合同无效。 3、产权主体有问题,合同无效。出卖房
买卖房屋时卖方违约的情形是:逾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的;房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不能修复或经修复仍不能达到约定质量标准的;由于卖方的过错不能依约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卖方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的。
二手房买卖合同可能因房屋质量不合格或者交付出现问题而解除。具体包括: 1、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 2、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使用正常居住使用; 3、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面积或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面积误差比
房屋买卖居间合同可能因为下列原因导致无效: 一、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中有一方是无名行为能力人。 二、订立合同不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而是当事人以虚假意思表示订立的。 三、合同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诉良俗的。 四、合
1、房屋与土地分开转让的,(现实中房产和地产分开转让的情形,房产不得转让,地产不得转让)。 2、侵犯优先购买权的。 3、因欺诈而转让商品房的。 4、商品房预售违法的。
发生商品买卖合同纠纷的原因是: 1.开发商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 2.合同中的条款不明确。
房屋买卖中合同无效的情况如下: 1、以非书面形式签订的;主体不合格的; 2、以欺诈、胁迫手段签订的; 3、存在损害国家和社会利益情形的; 4、因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签订的; 5、通过未授权代理人签订的; 6、房屋与土地分开转让的; 7、房屋权
房屋买卖中以下合同属于无效合同:主体不合格的;以欺诈、胁迫手段签订的;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签订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房屋买卖中合同无效的情况如下: 1、商品房买卖中开发商的项目开发违法; 2、出卖人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 3、出卖人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商品房买卖合同无
以下几种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1、订立主体不适格的房屋买卖合同; 2、合同中约定的内容不合法或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的房屋买卖合同; 3、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以下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1、存在一方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公共利益; 3、合同内容违背公序良俗,因此无效; 4、法律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