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20
认定为工伤,具体有以下工伤保险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其他。
工伤保险是法定的待遇。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关于企业职工退休年龄的规定: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应该退休;而一般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应该退休等。
女性职工法定退休年龄一般为50周岁。但依据不同情况可有不同标准:1、女性连续工龄满十年,满五十周岁可退休;2、女性从事繁重体力劳动或有害健康的工作,连续工龄满十年,满四十五周岁即可退休;3、女性连续工龄满十年,经鉴定为丧失劳动能力,满四十五
一、工伤员工待遇 工伤待遇应当根据鉴定结果来具体确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可以享受以下工伤医疗待遇: 1.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 (一)治疗费: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
工伤假期间工资待遇和原工资福利待遇一样,不会发生变化。工伤期间的工资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若是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认定工伤后的待遇: 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可享受以下赔偿待遇: 1、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的发票确定。 2、停工留薪期工资:期间按原工资福利支付。原工资指的是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3、住院期间护理费和伙食补助费:前提是住院;根据当地标准确
认定工伤后享受什么待遇: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享受条件因工受伤或确诊为职业病,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一级至十级的工伤职工,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人员旧伤复发的以及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不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
工伤假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调整基本养老金前,低于统筹范围内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2513元/月的退休人员(不包括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军队转业干部、原工商业者),在按缴费年限调整养老金的基础上,再按下述办法调整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满30年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费年限
职工死亡享受工伤待遇必须是属于因为工作原因死亡或者是因为工伤死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