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9
普通债权,指不能优先受偿的债权。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一方成为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一方成为债务人。债权即是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其债务的权利,债权即是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其债务的权利,债务即债务人必须履行的义务。债权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债务是债权人向债务人提供资金以获得利息及债务人承诺在未来某一约定日期偿还资金和利息的义务。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
1、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私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私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私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 2、和
债权人免除债务是指如果债权人对债务人依法享有债权,可以决定部分或者全部免除债务人的债务。在债务部分或全部免除后,债权债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但是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拒绝的除外。
债权是指权利主体在债务关系中,所拥有的能够要求债务主体,是否为某种行为的权利。债务是指在债务法律关系中,债务人因某种行为,或将其作为某种行为而对债权人承担的义务。债权是民法上要求别人作为的权利。以权利义务相对原则为基础,是相对于债权人的债务
转让债权债务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前提下,债权人可以通过债权转让,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共益债务是指在破产程序中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发生的各种债务,包括履行双务合同所产生的债务;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由债务人财产取得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在破产程序中,为继续营业向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管理人或相
是指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债务免除的性质向来有单方行为和契约两说。单方行为说以权利可得抛弃为其逻辑起点,即以对债务人的意思推定为基础,其逻辑必然是完全不需要虑及债务人的利益、意志,行为不妥。
债权人免除债务是指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债务免除从字面上理解就是指债权人把自己所有的债务人的债务进行免除,不需要债务人再进行偿还。
债务陷阱是指一方贷款给另一方,并规定借款方只能将资金用于贷款方所指定的毫无意义的劳命伤财的项目以致使借款方对贷款方背上不必要的债务并受其追债,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