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1
传播淫秽物品罪犯罪构成: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16岁即可构成本罪,不要求特殊身份;主观上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客体上侵犯了我国文化市场管理秩序和人民群身心健康;客观方面实施了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我国《刑法》规定,以牟利为目的,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属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
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以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为表现形式,扰乱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危害广大人民特别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制度。本罪的对象包括各种淫秽的书刊、报纸、画片、影片
传播,即广泛散布。应该注意本罪的“传播”与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传播”在具体方式上有所不同。如出租、有偿放映等以换取一定对价为目的的使用行为不是本罪的“传播”。本罪的传播方式包括播放、出借、运输、携带
以非牟利行为传播淫秽物品,情节界定如下: 非牟利情形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第一,严格认定淫秽物品的范围。有关人体生理、医学知识的科学著作不是淫秽物品,包含有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不视
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不以牟利为目的,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四款的规定,犯传播淫秽物品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不以牟利为目的,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本罪是从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走私、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分子的决定》第三条第二款的规
传播淫秽物品罪的追诉时效为十五年。我国刑法规定了犯罪的追诉时效期限,如果最高法定刑不超过五年有期徒刑的,则经过五年追诉时效期限届满;如果法定的最高刑罚在五年以上不超过十年的,则经过十年追诉时效期限届满;法定的最高刑罚是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的,
行为人实施了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触犯了传播淫秽物品罪应当如何判刑,人民法院需要根据行为人具体的犯罪行为进行确定。行为人如果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达到了情节严重的程度,可以对行为人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进行拘役
根据我国《刑法》的明确规定,淫秽物品主要指的是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具有诲淫性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及其他淫秽物品。如果是有关人体生理、医学知识的科学著作,是不属于淫秽物品的。并且,包含有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