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2
担保合同的效力是: 1.担保合同是从合同,依附于主合同的存在而存在,当主合同无效时,担保合同作为主合同的从合同自然也无效; 2.担保合同的主体不合格导致担保合同无效; 3.担保合同的客体若是违背国家法律、政策、公序良俗或有害社会利益也应认定
现在效力待定合同规定如下: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不符合其民事能力的合同,以及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经追认或者同意后,就有效;不予追认或者同意的,则无效。合同无效的情形如下: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无效; 2
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不具备法律效力。保证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依附于主合同而存在,其生效的前提是主合同生效,所以当主合同无效之后,保证合同也会随之无效。
保险合同效力终止的条件包括: 1、保险合同期的限届满; 2、保险合同因全部履行,保险人按约定履行了全部保险金赔偿或付义务而消灭; 3、财产保险合同因保险标的灭失,仅指保险事故以外的原因造成的保险标的的灭失; 4、人身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死亡;
从合同是以其他合同存在为前提的合同。从属合同是指主合同的存在,因此从属合同又称为“附属合同”。从属合同的主要特征是其附属财产,即不能独立存在,必须以主合同的存在和效力为基础。主合同不能建立的,下级合同不能有效建立;主合同转移时,下级合同不能
赠与合同的法律规定有: 1.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2.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1、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2、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3、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
效力未定的合同主要有三类: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必须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2)无代理权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
效力待定的合同,一般有以下的三种,具体如下: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2、无权代理人以自己名义订立的合同; 3、无权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利益民事法律行为或者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权代理人以本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而订立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
客运合同一般自承运人向旅客出具客票时成立;旅客需要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如果不能按时乘坐的,则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办理退票或者变更手续;逾期办理的,承运人可以不退票款,也不再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