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7
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属夫妻共同财产权益,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夫妻双方离婚时可依法分割。根据法律规定,承包方是夫妻的,在承包合同履行期间解除婚姻关系时,就其承包经营的权利未达成协议,且双方均具有承包经营主体资格的,人民法院在处理离婚
夫妻离婚后土地承包经营权分配如下: 1、婚后以一方名义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或领取经营权证的,夫妻共同分割; 2、一方婚前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婚后另一方户口迁入的,增加部分归婚迁一方,其余部分归原取得人; 3、一方婚前取得承包土地经营权,婚后另一
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进行补偿: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
1、补偿股东已经实行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的,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该土地股份合作制组织的全体股东。2、补偿集体经济组织:(1)征收、征用集体经济组织采取其他方式承包的果园等土地,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2)实行
离婚后承包地,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土地共同经营、管理,所获得收益进行分割,先由夫妻协商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对于家庭联产承包制的土地,只有本村村民拥有承包的权利。其他村村民和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承包土地。但即使具有城镇户口,但户籍在本村的,仍属于本村村民,可以依法承包土地。另外,对于荒山等五荒土地,可以由
外嫁女户口未迁出的有权享有本村的土地承包权,户口已迁出的无权继续享有本村的土地承包权。本村的土地承包权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应当在集体成员范围内分配。
夫妻离婚时,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分割具体如下: 1、婚后以一方名义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或领取经营权证,夫妻双方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按照共有物的分割原理,进行分割。夫或妻一方是城镇居民的,离婚时承包的土地经营权应归非城镇居民的一方所有。 2、一方
城市户口不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农村房屋都是在宅基地上建造的,而宅基地是农村集体所有,但宅基地上的房屋是死亡者的遗产,作为城镇居民的子女是可以继承的,而宅基地是不可以继承的。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就是由县(区、市)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对家庭农户承包土地的地块、面积、空间位置等信息及其变动情况记载于登记簿,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权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可以享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家有关职工婚丧假的规定,再婚者与初婚者的用拥有的法律地位相同,用人单位对再婚职工应当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同初婚职工一样的婚假待遇。 再婚可以享受3天的带薪婚假。
父母过世承包土地经营权不能继承,但是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父母去世之后,如果子女是农村户口,那就可以与村集体重新签订土地承包合同。
农村土地使用证不给办应该及时向土地管理部门咨询不予办证的原因。农村办理土地使用证应向村委会递交书面申请;村委会签署意见签字盖章交由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现场勘测,审查合格上报县国土资源局;县国土资源局接件后进行资料审核,报县政府进行审批;张